长春收废品的也可以办低保

    近日,本报报道了吉林大学南岭校区新村14栋楼前,一男子在居民区里经营废品收购站。据小区居民称,该废品收购站存在一年多时间,附近居民曾多次举报。废品收购站不但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站主还时常在附近烧东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东亚讯(记者 朱晓云 实习生 张睿) 17日,长春市南关区行政执法局南岭大队将废品收购站的情况作了说明。长春市南关区行政执法局南岭大队执法人员介绍,南岭校区新村14栋楼前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刘某,是一名劳改释放人员,并于2000年离异。目前,刘某独自抚养13岁的儿子、赡养母亲。因其特殊经历及左手带有残疾,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为维持生活,刘某从2010年年初开始在此处开设废品收购站。因该废品收购站设置在三环以内的居民区内,给居民生活环境带来影响。行政执法部门对刘某的废品收购站几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对其收购站进行过清理整治。但刘某一直以没有生活来源和孩子生活、上学不方便为由拒绝关停迁移。

    长春市南关区行政执法局南岭大队执法人员经过多次与刘某接触,向附近许多居民调查,了解到刘某的特殊经历和家庭情况,执法人员把调查的情况及时向南关区政府汇报,按照南关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现正在积极协调残联部门和南岭街道办事处为刘某办理残疾证和低保,解决其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经协调,刘某已做完残疾鉴定,并上报长春市残联审批,南岭街道办事处也表示在刘某拿到残疾证后尽快将低保批下来。刘某也承诺在办理低保后就不再从事废品收购。